【发稿时间 :2019-02-25 阅读次数:】
连云港市正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连云区城市防洪工程整治建设处的委托,就水美连云-北排淡河水系连通工程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 目 名 称:水美连云-北排淡河水系连通工程
合 同 编 号:320702-F-201902003
二、项目简要说明
项目实施地点:连云港市连云区境内。
工 期:4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质 量 标 准:合格。
工程预算价:约145万元
主要建设内容:(1)新建引水泵站1座;(2)开挖引渠及铺设一条DN150cm管涵长190m,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3.3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同时近三年(2016年1月1日至今)具有类似工程(泵站工程)施工;
3.4投标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近三年(2016年1月1日至今)具有类似工程(泵站工程)项目经理经历,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3.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分别为A、B、C三类);
3.6提供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劳动合同(有效期内)同时提供2018年10月至今任意连续3月及以上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
3.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方式及时间: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2月25日至2019年3月1日上午8:30 - 11:30,下午15: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持报名表、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注:以上材料须提供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到连云港市朝阳东路21-2号东盛名都广场B座917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伍佰元整,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3月4日15时00分,地点为连云区政务服务中心605会议室(连云区栖霞路111号连云区政务服务中心)。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文件递交的同时递交资格审查原件。
六、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电汇(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拒绝其他形式的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贰万捌仟元整(人民币)。
账户名称:连云港市正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连云港陇海支行
帐 号:32050165143600000024
投标保证金限于2019年3月4日15时00分前到达指定账户,到账时间以代理公司确认(银行到账时间)为准,逾期视作放弃投标权利。
注:未成交竞标人的竞标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签发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人的竞标保证金将在提交合同履约保证金并签订合同后退还。
七、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19年3月4日下午15:00时。
开标地点:连云区栖霞路111号连云区政务服务中心605会议室。
注:开标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参加开标会,参加开标会人员须同时携带有效的身份证原件。
八、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勘察现场,投标人根据需要自行勘察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九、本次谈判联系事项
建设单位:连云区城市防洪工程整治建设处
联系人:夏先生
联系电话:0518-81888192
代理机构:连云港市正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金友波
联系电话:0518-81066665
联系地址:连云港市朝阳东路21-2号东盛名都广场B座917室
附件:报名表
投 标 报 名 表 日期: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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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水美连云-北排淡河水系连通工程竞争性谈判 |
项目编号 |
320702-F-201902003 |
投标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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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投标段 |
无分标 |
投标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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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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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单位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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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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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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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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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截止时间 |
2019年3月1日17:30止 |
项 目 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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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单位盖章: |
说明: 投标人须在2019年3月1日17:30 之前将填写完整的投标报名表送达至我处(连云港市朝阳东路21-2号东盛名都广场B座917室)并缴纳购买招标文件费,视为已报名。如果投标人未能按时递交本表及报名资料,招标人将保留拒绝其投标的权利,同时可能导致不能及时得到相关修改澄清等信息,后果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