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19-02-19 阅读次数:】
云山街道李庄架马沟彩色化生态观光采摘园设计及实施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招标条件
江苏省建信招投标有限公司受连云港市连云区人民政府云山街道办事处的委托,就云山街道李庄架马沟彩色化生态观光采摘园设计及实施服务项目 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云山街道李庄架马沟彩色化生态观光采摘园设计及实施服务项目
2.2项目编号:320702-F-201902001;
2.3地 点:连云港市连云区云山街道李庄架马沟。
2.4资金情况:已落实。
2.5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2.6本次招标范围:苗木采购及栽植、回填土方、铺设灌溉管网等,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需求一览表”
2.7工期:55日历天。4月30日前完成设计及实施服务等相关内容。
2.8 质量标准:(1)苗木质量要求:达到一次验收合格率100%、苗木成活率100%,并且长势良好。(2)其他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2.9招标控制价:80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控制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
2.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中含有园林景观绿化或绿化工程类经营范围;
3.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具有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4.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劳动合同(有效期内)。
5.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无不良行为、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投标人对无不
良行为自行承诺,但自行承诺后并不解除招标人对其进行查询,查询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的不良行为作为判断依据。(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6.投标人近 3 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7.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8.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江苏”网站(www.jscredit.gov.cn)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中标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四、评标办法:竞争性磋商(投标报价+其他综合性打分),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五、投标报名:
(1)本项目只接收网上报名,供应商报名情况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中“项目报名信息”显示为准。供应商进入“连云港市政府采购网”,登陆“供应商系统”,进入“交易乙方”,在“交易文件下载”中,进行所参加项目“信息录入”、“下载交易文件”操作;如项目存在多个分包,供应商须进行所参加的每个分包“信息录入”、“下载交易文件”,完成网上报名和采购文件下载。没有按规定在网上完成“信息录入”、“下载交易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本项目公告期限时间为:2019年2月19日8时30分至2019年2月25日17时30分;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9年2月19日8时30分,截止时间:2019年2月25日17时30分;
(3)磋商文件下载:进入“连云港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lygzfcg.gov.cn)”,点击页面左侧“供应商系统”,通过CA方法下载磋商文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其他途径获取的磋商文件无效。具体流程详见下载专区“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事项联系人:张工18505182641】。
(4)报名成功后在报名截止时间前联系代理公司获取书面招标文件,下载采购文件完善单位信息并参与投标。(提醒:请投标申请人务必在规定截止时间前获取采购文件,否则将导致投标失败!)
注: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能够登记并下载磋商文件不代表资格审查合格,招标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9年3月1日上午9:00时。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连云区栖霞路111号连云区政务服务中心605会议室。
七、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19年3月1日上午9:00时。
开标地点:连云区栖霞路111号连云区政务服务中心605会议室。
八、投标保证金金额:壹万陆仟元整(电汇或网银转账),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九、开标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准时参加。
十、投标申请人必须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真实、齐全的资料,招标人将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和其提供的资料逐一核实。如发现不按要求提供原件或提供的资料不真实等,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十一、其他
1、各投标单位自投标报名起至投标截止日前一天止的每个环节,不得更换经办人且该经办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立即终止该投标人的招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相关责任。
2、投诉事项按有关《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执行。
十二、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连云港市连云区人民政府云山街道办事处
联 系 人:马科长 联 系 电 话:0518-80328676
联系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连云区云南路111号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建信招投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夏加红 联 系 电 话:15151263699/18061368096
联系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55-9号泰达大厦1楼门面(建信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