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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区][采购公告]关于宝山村村部南屋改造工程的公告

宝山村村部南屋改造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蓝星招标(江苏)有限公司受连云港市连云区人民政府宿城街道办事处的委托,就宝山村村部南屋改造工程(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竞标人参加竞标。

一、项目名称:宝山村村部南屋改造工程

项目编号:320702-F-LXZB20181001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本次招标范围主要为:宝山村村部南屋改造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控制价:48.31万元,。

 期:40日历天。

建设地点:连云区。

质量:合格。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或报名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具有合法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在有效期内。报名时提供加盖公章复印件,原件备查);

3、企业资质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报名时提供加盖公章复印件,原件备查);

4、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报名时提供加盖公章复印件,原件备查);

5、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备建筑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且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在有效期内。报名时提供加盖公章复印件,原件备查);

6、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投标单位的员工,报名时提供授权委托人近6个月(2018年4月-2018年9月)由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文件(报名时提供加盖公章复印件,原件备查);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时提供原件)。

8、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江苏”网站(www.jscredit.gov.cn)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中标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注意事项:

1.禁止投标人挂靠和借用资质投标、禁止建筑企业违规出借资质。如果发现有个人挂靠借用资质投标、企业违规出借资质的,将没收投标保证金并向上级管理部门提请查处。

2.投标单位中标后禁止分包和转包给个人或其他单位,在工程施工期间将不定期进行抽查,发现违规将没收投标保证金并向上级管理部门提请查处。

四、投标报名时间:

“投标报名表”(附后)的格式填写并加盖公章,同时经办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带齐要求的所有加盖公章的资质材料(上述第三条2~6款资料原件核验,复印件一套装订成册)复印件于2018年10月18-2018年10月2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至项目联系人处报名并购买竞争性文件(报名前请与联系人电话联系)。如因报名材料不齐全造成无法报名责任自负。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18年10月29日下午14:30。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8年10月29日下午15:00:00。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连云区栖霞路111号政务服务中心605会议室。

六、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18年10月29日下午15:00:00。

开标地点:连云区栖霞路111号政务服务中心605会议室。

七、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收取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8000元整,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期前一个工作日下班前交至采购代理机构。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联系人:

联系电话:0518-85520738      

联系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西路51号              

邮政编码:222004

开户银行:连云港市交通银行朝阳路支行              

帐号:327006002010210017332                       

户名:蓝星招标(江苏)有限公司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西路51号

 

 

 

附件一

 

投 标 报 名 表

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宝山村村部南屋改造工程

项目编号

320702-F-LXZB20181001

投标单位名称

 

资质等级

 

投标单位地址

 

邮  编

 

投标单位联系人

 

电  话(手机)

 

电子信箱

 

传  真

 

报名截止时间

2018年10月22日17:00前

 

备注:

 

                            

 

 

 

 

 

 单位盖章:

 

说明:投标人在 2018年10月22日下午17点整之前递交本“投标报名表”和要求的相关资格材料到项目负责人处视为报名成功。如果投标人未能按时递交本表,代理机构将保留拒绝其投标的权利,同时可能导致不能及时得到相关修改澄清等信息,后果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