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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区]连云区社会福利院装修改造工程 招标公告

连云区社会福利院装修改造工程

招标公告

江苏鼎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连云区社会福利院 委托就连云区社会福利院装修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连云区社会福利院装修改造工程

项目编号:DXZB-201807022

二、项目简要说明:

1、项目地点:连云港市连云区

2、招标范围:连云区社会福利院创建4A级装修改造工程施工,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

3、工期:45日历天

4、招标控制价:857968.08元,报价超过控制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规定: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B.参加人民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C.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在有效期内),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执行。

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无市场不良行为(应在公示期内的不良行为)、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承诺内容包括: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以及对违约责任做出书面承诺。市场不良行为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布为准。(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2)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劳动合同(有效期内)、2018年4-2018年6月由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及公积金证明文件。

(3)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应全过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投诉),具有有效的法人授权书,并提供2018年4-2018年6月由当地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明 ,并加盖社保机构印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 2018年8月9日-2018年8月15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 (公休日除外)

2、报名地点:江苏鼎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连云港市连云区中山西路1号汇鸿大厦1109室);

3、报名时需携带的材料:投标报名表(附件一)及文本费(300元,没有缴纳购买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人没有投标资格)、单位介绍信报名时提供项目经理身份证及3个月(2018年4-2018年6)由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及公积金证明文件)、单位营业执照、单位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注册证书、项目安全考核合格证等原件另需提供1份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材料以供存档,如因报名材料不齐全造成无法报名责任自负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8月29日15:00分

接收地点:连云区栖霞路111号连云区政务服务中心605会议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开始时间:2018年8月29日15:00分

开标地点:连云区栖霞路111号连云区政务服务中心605会议室

七、本次采购相关事项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招标人:连云区社会福利院

址:连云港市连云区老君堂社会福利院

人:徐主任

   话:13912153358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鼎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连云港市连云区中山西路1号汇鸿大厦1109室

联系人:王罡

联系电话:0518-85739155; 

 

公告附件一:

 

投 标 报 名 表

日期:   年  月  日

投标单位名称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资质等级

 

投标单位地址

 

邮  编

 

投标单位联系人

 

电  话

 

电子信箱

 

传  真

 

报名截止时间

2018年8月15下午17:30

项  目

负责人

 

 

备注:

 

 

 

 

 

 

 单位盖章:

说明:

    1、投标人在2018年8月15下午17:30之前递交本“投标报名表”和要求的相关资格材料到代理公司处视为报名成功。如果投标人未能按时递交本表,代理机构将保留拒绝其投标的权利,同时可能导致不能及时得到相关修改澄清等信息,后果自负。

2、因故放弃参加投标或者需要更改所投标段的,请于开标之日起前1日内通知代理机构(按照招标公告中的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