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18-06-07 阅读次数:】
连云港市连云区全域旅游基础设施项目-在海一方公园
工程监理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招标条件
江苏省建信招投标有限公司受连云港市连云区文化体育旅游局的委托,就连云港市连云区全域旅游基础设施项目-在海一方公园工程监理 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资质要求的潜在投标人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连云港市连云区全域旅游基础设施项目-在海一方公园工程监理
2.2项目编号:2018001;
2.3本项目位于连云区,主要建设地点分布在在海一方公园,建筑面积约653793.3平方米,包括启航广场、丝路绿道、阳光草阶梯、张拉膜景观、水波广场、海上嘉年华、海中看台、鸽岛灯光秀、艺术码头、沙滩风情酒吧、观海看台、观海栈道、滨海广场等。项目建设工程估算价为6000万元。
2.4资金情况:已落实。
2.5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2.6本次招标范围: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的建设监理。
2.7监理服务费招标控制价:78.8853万元。
2.8监理服务期及缺陷责任期:
监理服务期:计划工期12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9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或报名条件:
3.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有关规定:
3.2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原件);
3.3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4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
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5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
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市政公用工程并同时具备房
屋建筑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其它要求:
3.8.1、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5〕16号执行。
投标企业及项目总监无市场不良行为、项目总监无在监工程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市场不良行为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布为准。
行贿犯罪记录情况证明(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报项目负责人):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管理规定(暂行)》的规定,提交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查询地点: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自行下载,网址:http:/218.94.117.252:12301)。
3.8.2、本工程执行苏建规字[2016]3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关于在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对省法院确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动处戒的通知》的通知。失信严重程度为严重的,自名单载明的“发布时间”之日起三年内,其资格审查结果为不合格。
3.8.3、投标单位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③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④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⑥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⑦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⑧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8.4投标单位拟报项目总监理,提供近六个月(2017年12月~2018年5月)由当地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明 ,并加盖社保机构印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3.8.5、投标企业应承诺贯穿工程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注意事项:
1.禁止投标人挂靠和借用资质投标、禁止建筑企业违规出借资质。如果发现有个人挂靠借用资质投标、企业违规出借资质的,将没收投标保证金并向上级管理部门提请查处。
3.8.6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四、评标办法:竞争性磋商(监理费二次报价+其他内容综合性评分),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五、投标报名:
投标申请人按“投标报名表”(附后)的格式填写并加盖公章,至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55-9号泰达大厦1楼门面(建信招标),报名,获取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报名时应携带的资料:企业介绍信、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拟报总监理工程师资质证书、经办人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前来报名(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提供原件备查)。报名时间为2018年6月7日-2018年6月13日,每天上午 8 时 30 分至11 时 30 分,下午14 时30 分至17时 00 分。
如因报名材料不齐全造成无法报名责任自负。
六、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8年6月27日上午9:30。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连云港市连云区政府大楼B区二楼B203会议室。
七、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18年6月27日上午9:30。
开标地点:连云港市连云区政府大楼B区二楼B203会议室。
八、投标保证金金额:壹万伍仟元整(电汇或网银转账),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九、开标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准时参加。
十、投标申请人必须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真实、齐全的资料,招标人将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和其提供的资料逐一核实。如发现不按要求提供原件或提供的资料不真实等,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十一、其他
1、各投标单位自投标报名起至投标截止日前一天止的每个环节,不得更换经办人且该经办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立即终止该投标人的招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相关责任。
十二、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联系人:夏工
邮箱:869069887@qq.com
联系电话:15151263699
联系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55-9号泰达大厦1楼门面(建信招标)
附件一:
投 标 报 名 表 日期: 年 月 日 | |||
项目名称 | 连云港市连云区全域旅游基础设施项目-在海一方公园工程监理 | 项目编号 | 2018001 |
投标单位名称 |
| 资质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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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单位地址 |
| 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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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单位联系人 |
| 电 话(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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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箱 |
| 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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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截止时间 | 2018年6月13日17:00前 | ||
备注:
单位盖章: |
说明:投标人在 2018年6月13日下午17点整之前递交本“投标报名表”和要求的相关资格材料到项目负责人处视为报名成功。如果投标人未能按时递交本表,代理机构将保留拒绝其投标的权利,同时可能导致不能及时得到相关修改澄清等信息,后果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