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18-04-02 阅读次数:】
江苏苏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连云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决定就其所需的国展中心片区夜景照明设备项目实施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服务机构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国展中心片区夜景照明设备项目
项目编号:SZ-ZFCG20180401
资金:财政拨款,已落实。
二、项目简要说明及预算金额
项目地点:连云区国展中心片区
招标内容:国展中心片区夜景照明设备供货、免费安装、调试、设备维护维修、售后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供货及安装完成时间:2018年5月20日前完成供货、安装、调试,通过验收。
供货及安装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采购估算价:1400万元。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或报名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具有合法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在有效期内。报名时提供加盖公章复印件,原件备查);
3、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报名时提供加盖公章复印件,原件备查);
4、企业资质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等级(在有效期内。报名时提供加盖公章复印件,原件备查);
5、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备建筑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且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在有效期内。(在有效期内。报名时提供加盖公章复印件,原件备查);
6、报名时出具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投标单位的员工,报名时提供授权委托人近3个月(2018年1月-2018年3月)由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文件(报名时提供加盖公章复印件,原件备查);
7、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管理规定(暂行)》的规定,提交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地点:投标人当地检察机关;或连云港市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联系电话:85683570;或登录http://218.94.117.252:12301/查询);(报名时提供加盖公章复印件,原件备查);
8、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江苏”网站(www.jscredit.gov.cn)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中标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注意事项:
1.禁止投标人挂靠和借用资质投标、禁止企业违规出借资质。如果发现有个人挂靠借用资质投标、企业违规出借资质的,将没收投标保证金并向上级管理部门提请查处。
2.投标单位中标后禁止分包和转包给个人或其他单位,在项目实施工期间将不定期进行抽查,发现违规将没收投标保证金并向上级管理部门提请查处。
四、报名时间:
按“投标报名表”(附后)的格式填写并加盖公章,同时经办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与身份证明原件和带齐要求的所有加盖公章的资质材料(上述第三条2-7款资料,原件备查)复印件于2018年4月2日-2018年4月9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至项目联系人处报名并购买采购文件(节假日除外,报名前请与联系人电话联系)。如因报名材料不齐全造成无法报名责任自负。
采购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
五、竞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18年4月23日下午 14:30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8年4月23日下午 15:00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连云港市连云区政府大楼B区二楼B203会议室。
六、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18年4月23日下午 15:00
开标地点:连云港市连云区政府大楼B区二楼B203会议室。
其他有关事项:投标供应商需缴纳保证金20万元(电汇或网银转账)。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联系人:胡工 联系电话:0518-81599189
联系地址:连云港市朝阳东路32-6号东盛阳光大厦B座707室
采购人联系人:郑工 联系电话:0518- 82310261
附件:
磋 商 报 名 表 日期: 年 月 日 | |||
项目名称 | 国展中心片区夜景照明设备项目 | 项目编号 | SZ-ZFCG20180402 |
磋商供应商名称 | | 所报标段 | 无分标 |
磋商供应商地址 | | 邮 编 | |
联系人 | | 手 机 | |
电子信箱 | | 传 真 | |
报名截止时间 | 2018年4月9日17:00止 | ||
备注:
单位盖章: |
说明: 投标人在 2018年4月9日下午17点整之前递交本“投标报名表”和要求的相关资格材料到项目负责人处视为报名成功。如果投标人未能按时递交本表,代理机构将保留拒绝其投标的权利,同时可能导致不能及时得到相关修改澄清等信息,后果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