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18-01-12 阅读次数:】
连云区行政中心办公楼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江苏新时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连云港市连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的委托,对连云区行政中心办公楼物业管理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连云区行政中心办公楼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XSD-LYZC2018001
二、招标内容:
1. 连云区行政中心办公楼总面积约 3.89万
㎡左右;
2、服务期限:3年(合同1年一签);
其他及物业管理服务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复印件、开标时原件备查)
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的认证证书;投标人有过类似办公楼物业管理经验(需提供物业合同);
2. 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较好的商业信誉及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上一年度社保征收部门提供的无欠费证明(原件现场备查);
3.近两年内无重大管理责任事故(附书面承诺);
4.近两年内无被工商、税务以及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处罚记录(附书面承诺);
5.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管理规定(暂行)》的规定,在提交报名表的同时提交针对本项目无行贿犯罪记录(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物业经理)的证明(各地检察机关或网上查询);
6.市外注册的物业公司需要提供本市主管部门的备案材料(原件现场备查);
7.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投标单位的员工,投标报名时必须提交2017年9月、10月、11月连续3个月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当地社保部门出具);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投标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按“投标报名表”(附后)的格式填写并加盖公章,经办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以及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类似物业业绩合同等资格条件资料复印件2份于2018年1月18日下午17点整以前(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至项目联系人处(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6号凤凰大厦20楼政府采购部)现场报名并购买采购文件。如因报名材料不齐全造成无法报名责任自负。
投标人须在报名时缴纳购买采购文件费用,没有报名、缴纳购买采购文件费用的投标人没有投标资格;招标活动的每个环节,投标人的经办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经办人不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变动。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18年2月1日14:00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8年2月1日14:30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连云区行政中心B203室开标
六、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18年2月1日14:30
开标地点:连云区行政中心B203室开标
七、投标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伍万元整
;
2、投标保证金递交形式:电汇;
3、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工作日中午12:00之前交纳至以下账户:
(1)收 款 人:江苏新时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连云港朝阳东路支行;
(3)账 号:10440501040007556
(4)财务电话:0518-85867883
注:投标保证金汇出必须注明项目名称;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未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连云港市政府采购网 http://www.lygzfcg.gov.cn
备注:有关本项目的变更事宜或其他重要通知请随时查阅该网站的补充公告。
九、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代理机构联系人:马工
联系电话:0518-85861167 传真:0518-85479978
联系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6号凤凰大厦20楼
采购人联系人:于先生 联系电话:0518-82310213
采
购 人:连云港市连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新时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月12日
附件:
投 标 报 名 表 日期: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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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连云区行政中心办公楼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
项目编号 |
XSD-LYZC2018001 |
投标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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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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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单位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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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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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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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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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截止时间 |
2018年1月18日下午17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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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盖章: |
说明:投标人在 2018年1月 18 日下午17点整之前递交本“投标报名表”和要求的相关资格材料到项目负责人处视为报名成功。如果投标人未能按时递交本表,代理机构将保留拒绝其投标的权利,同时可能导致不能及时得到相关修改澄清等信息,后果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