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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务用车服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会务用车服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JSZC-320700-XHZX-G2024-0015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系统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08-19 09:0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700-XHZX-G2024-0015 

项目名称:会务用车服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预算金额:182.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各车型最高限价详见招标文件项目需求,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

182万元报价超出预算金额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合同履行期限:

连云港市公安局2024年大会会议结束(以采购人指定要求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资格审查现场查询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具有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情形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采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采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2.供应商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的)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07月29日至2024年08月05日,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苏采云系统 

方式: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08-19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

单位名称:连云港市公安局(机关)

单位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9号

联系人:潘队长

联系电话:158612398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协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秦东门大街兴亿达大厦西厅14楼

联系人:陈岩

联系电话:0518-823419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潘队长

电话:15861239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