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24-07-29 阅读次数:】
项目概况 会务用车服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JSZC-320700-XHZX-G2024-0015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系统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08-19 09:0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项目编号:JSZC-320700-XHZX-G2024-0015
项目名称:会务用车服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预算金额:182.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各车型最高限价详见招标文件项目需求,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
182万元,报价超出预算金额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合同履行期限:
连云港市公安局2024年大会会议结束(以采购人指定要求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资格审查现场查询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具有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情形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采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采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2.供应商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的)
时间:
2024年07月29日至2024年08月05日,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苏采云系统
方式: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售价:0.00元
2024-08-19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无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
单位名称:连云港市公安局(机关)
单位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9号
联系人:潘队长
联系电话:158612398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协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秦东门大街兴亿达大厦西厅14楼
联系人:陈岩
联系电话:0518-823419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潘队长
电话:15861239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