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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防支队机动大队营区排险除危工程(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海防支队机动大队营区排险除危工程(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JSZC-320700-XHGS-C2024-0011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政府采购网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08-07 09: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700-XHGS-C2024-0011 

项目名称:海防支队机动大队营区排险除危工程(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2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预算金额:人民币220万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214.72875报价超出最高限价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

海防支队机动大队营区、门卫室、围墙及室外附属排险除危项目

合同履行期限:

8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函)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承诺函)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此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备注: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对供应商信用记录情况进行查询,各供应商须将查询结果页面截图放入电子投标文件中。)

2.磋商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的)

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在有效期内)

4.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磋商供应商的员工,提供完整劳动合同和2024年以来近3个月(2024年1月至2024年3月)由磋商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5.拟派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采购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见格式“供应商承诺书”)

6.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承诺;(见格式“供应商承诺书”)

7.本项目执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连建发[2019]182号文,关于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由磋商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作出书面承诺,若磋商有效期内企业资质核查不合格,将主动放弃成交资格。(核查资质指响应文件所要求的相应资质)。(见格式)

8.本项目成交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07月25日至2024年07月31日,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江苏政府采购网 

方式:登录http://jszfcg.jsczt.cn/ ,或进入江苏政府采购网,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08-07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 

五、开启

时间:2024-08-07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3号楼2楼市区二楼开标五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本次磋商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2响应文件有效期:从磋商截止时间结束后60天内有效。

3本磋商文件中标注的款项为实质性响应要求和条件,如不满足将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4.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可对采购文件进行修改、补充或变更,其内容作为采购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供应商关注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交易平台网站。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本项目有关修改、补充或变更信息,导致投标文件编制或提交失误,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连云港市公安局(机关)

单位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9号

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152528212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连云港新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2-6号东盛阳光大厦3505-3506

联系人:于工

联系电话:0518-811620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于工

电话:0518-8116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