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24-06-05 阅读次数:】
项目概况 葡萄生产智能装备与技术推广应用(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JSZC-320700-JZMY-G2024-0005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政府采购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06-26 09:0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项目编号:JSZC-320700-JZMY-G2024-0005
项目名称:葡萄生产智能装备与技术推广应用(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预算金额:7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70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无效。
采购需求:
果园生产智能装备4个主要环节实现遥控或智能化作业,单机智能装备作业效率不低于人工作业效率。建设智能农机管理系统平台,实现作物生长、机具作业、生产管理全过程的可视化、智能化和数字化,详细内容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安装调试,达到预期效果。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根据连财购〔2023〕4号文件精神,第2、3项可以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
7.资格审查现场查询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具有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情形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心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进行采购。(符合要求的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投标无效)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时间:
2024年06月05日至2024年06月13日,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江苏政府采购网
方式:投标人办理江苏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登录“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自行下载。
售价:0.00元
2024-06-26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本次招标不收取招标保证金;
2、本招标文件中斜体且有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如不满足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3. 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可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补充或者变更,其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投标人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本项目有关修改、补充或者变更信息,导致投标文件编制或者提交失误,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 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苏财购〔2023〕101号)要求,“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的CA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已更换为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投标人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办理(更换)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办理指南和操作手册见链接:
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9312230633ce9.html
请投标人按照《操作手册》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制作、递交(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参加开标,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操作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被拒绝、造成无效响应的,自行承担一切损失。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
单位名称:连云港市农机试验推广站
单位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51号
联系人:刘芹
联系电话:188613200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智茗元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东盛阳光大厦B座1206室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518-858658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芹
电话:18861320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