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检查流程,提升“综合查一次”执法质效,减轻市场主体负担,优化营商环境,我局现公开承诺如下:
一、不告知不检查。除依法不予公开或上级机关明确要求不予事先通知的检查事项以外,所有入企执法检查都在“综合查”平台报备,并提前两天告知企业。
二、先扫码后检查。执法人员入企执法检查时必须先通过“综合查”APP扫描企业标准地址码,在系统登记后方可进行执法检查。
三、有检查必守规。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要求,不超越职权、滥用职权,做到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尊重和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请社会各界对我局“综合查一次”工作进行监督,如发现执法检查人员违背上述承诺,可拨打举报电话12345热线进行投诉。
连云港市财政局
2024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