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市财政局召开党组中心组(扩大)学习会,传达学习全国两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江苏代表团全体会议上的讲话及《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等精神。局党组书记、局长陆普桂主持会议,局领导班子成员、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十三纪检监察组组长李文林参加会议,局各部门、处室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强调,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江苏代表团全体会议上的讲话和在全国两会上的重要讲话,对我们走好新的赶考之路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财政部门要认真学习传达,吃透精神实质。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全国两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省委信长星书记讲话精神结合起来,认真学习、广泛宣传,在学深悟透上下功夫。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履行财政部门政治责任,主动在全市高质量发展大局中找准定位、狠抓落实,坚持“以政领财、以财辅政”,确保党中央、省、市委决策落地见效。要压紧压实工作责任,以责任落实推动工作落实、政策落实。在落实减税降费、向上争取资金、创新财政金融政策工具、强化民生实事保障精准度、落实预算绩效管理、化解债务风险等方面下功夫,全力推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全国两会精神落地落实。要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肃财经纪律执行,建立健全包括财会监督在内的从严治党体系,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持续深化作风建设,不断营造向上向善向好的财政政治生态,为财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会议指出,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对新时代建立健全财会监督体系、完善工作机制等方面作出了顶层设计,对进一步健全财政职能、加强财政管理、严肃财经纪律、维护财经秩序等方面都具有重要意义。3月13日,省财政厅召开全省加强财会监督工作动员部署会议,就学习宣传贯彻《意见》进行动员部署,省政协副主席、省财政厅党组书记、厅长张乐夫同志在会议上作了重要讲话。要将学习张厅长的讲话精神与学习《意见》精神相结合,加强学习宣传、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结合实际制定具体落实方案,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地。
会议指出,要在做好《江苏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宣传培训的同时,以《办法》为统领,修订完善符合我市实际情况的,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等相关配套制度规定和操作规程,构建具有连云港特色的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体系,不断提升我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