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
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对表我市“十大行动 百项任务”部署要求,落实《连云港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创新实践,优化财政法治化营商环境,不断提升财政管理水平,为推动财政高质量发展,建设“强富美高”新港城提供更加坚实有力的法治财政保障。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组织保障
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和普法志愿者队伍,在政策法规处设办公室,各处室明确一名法治宣传联络员。局党组召开4次法治相关专题会议,听取汇报,部署任务,学习法规,并将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清单分解落实到各相关处室、单位,纳入局处室年度考核(分值10分,占10%)中,搭建机制,压实责任,为更好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任务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推进法治财政标准化管理
继续推进“六位一体”法治财政标准化工作。印发《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法治财政标准化管理评价工作的通知》《市区级法治财政建设综合评价指标(2022年)》,将2022年法治财政标准化综合评价指标考核内容分工提交局长办公会审定并印发各相关处室落实,收集、上传、上报省厅法治财政相关资料。继续第三年在海州区、赣榆区、连云区财政局试行我市区级法治财政建设综合评价。落实局党组会议精神,对局相关处室开展法治财政标准化管理中期督导,其中对“重点工作”“业务评价”被省财政厅扣分处室进行约谈提醒。根据省财政厅2023年对2022年度法治财政建设考核结果,我局获优秀单位全省第3名、示范点第2名,至此,我局连续11年获全省财政系统法治财政综合评价工作先进单位,连续9年获示范点称号。
(三)开展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印发《2023年连云港市财政局党组学法计划》《法治宣传教育计划》《市财政普法自评价参考表》《“惠民生促发展--2023财政政策宣传手册》《市财政法治宣传教育标准化管理暂行办法》及其操作规程。联合市市场监管局、开发区财政局开展政务服务和助企纾困政策落实情况调研;与海州区财政局等联合开展财政“法律六进”志愿者普法活动6次; 9月13日在江苏财会职业学院成功举办全省“财政宣传月”进校园进机关连云港专场活动;组织全市财政法规专管员开展法治财政、依法行政案例分析和培训会议,督促各处室单位落实《市财政局“八五”学法普法目录清单和落实2023年“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在内网开设法治课堂13期,与市广播电台联办“财税之声”20期,组织全局广大职工学宪法、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观看民法典动漫、参与《中国普法》网党内法规知识竞赛答题活动,局党组按党组学法计划集中会前学法,组织法治专家讲座、处长讲法、财苑讲坛、法治竞赛、法治征文、法治演讲、法治汇演、“政风热线”等职工学法用法法治活动。《阳光下》微电影获财政部二等奖,《悟空说注册会计师法》动漫获省厅三等奖,相声《开锁》获市一等奖。
(四)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持续优化政务服务。线上线下多渠道宣传惠企政策,在“苏企通”平台完善财政惠企政策及解读、图解并精准推送给相关企业,通过省政务服务网展示财政对企服务事项及办事指南。坚持服务优先开展对企监管,指导、督促县区财政部门实现“互联网+监管”事项应领尽领,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检查等5项检查事项均以“联合双随机”形式开展“综合查一次”。及时认领行政许可、行政备案等事项,推进行政权力、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不断提高财政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网办率和办理深度,通过政务服务平台二次录入非营利组织资格认定事项9件、资产评估机构备案1件。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组织执法案卷评查。
2、扎实推进优化营商环境目标任务。深入贯彻落实市优化营商环境突破年相关工作要求,将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分工任务上会审定并分解落实到责任处室,并将之纳入局年度考评。依法公开行政权力清单、专项资金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定价的经营性服务收费清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等清单,按省厅工作要求公示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
二、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全面落实组织领导责任,牢牢把握法治建设正确方向。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局党组理论学习、机关教育培训内容,开展形式多样学习研讨培训,多方面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实践要求。依据市法治政府建设内容,结合我局法治财政标准化管理工作实际,坚持对财政法治管理重要工作局主要领导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问题亲自督办,确保法治政府建设部署不折不扣落到实处。建立健全法治财政综合指标评价体系,将法治管理纳入领导班子和党组成员年度述职述法和处室综合考评内容,并统筹推进市、县、区一体化法治财政标准化管理工作。
(二)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推进“八五”普法顺利开展。持续推进宪法、民法典、行政法规学习教育,强化学习宣传财税法规以及与高质量发展密切相关的财政政策。建设融“报、网、端、屏”于一体的全媒体法治传播体系,组织志愿利用重要节假日、法律实施日节点开展进机关、进企业、下乡村等多种形式宣传活动。结合“转作风、提效能、树形象”活动,组织赴自贸片区宣讲调研落实助企纾困财政政策。
(三)严把法制审核关口,推进依法履职依法理财。贯彻执行预算法等财经法规,依法依规组织收入,做到应收尽收、及时入库。从严从紧把好财政支出关口,将部门自有收入全部纳入预算管理,无预算不得安排支出。健全完善重大决策集体决策机制和规则,落实合法性审查制度,重大财政决策、大额资金安排、重要工作部署等坚持集体研究。明确财政重大决策范围和程序,对决策主体、决策流程、法定程序、法律责任予以规范,强化决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
三、主要创新做法
(一)创新“三个一”财政法宣标准化
通过“三个一”财政法宣标准化,即:一套规程管操作,一支队伍保落实,一个标准定评价。全市财政普法和干部队伍法律素养得到显著提升,提升了财政法规知晓率和群众满意率,树立了阳光财政良好形象,获评2023年度江苏省法治财政示范项目。
一套规程管操作。包括“1 图4清单”。1张规范普法操作流程图:包括五年规划、当年计划、推进落实、普法总结等九个节点,形成一套管理闭环。“4清单”:一张五年规划“规定动作”普法清单,一张五年规划“自选动作”普法清单,一张当年度“规定动作”普法清单,一张当年度“自选动作”普法清单。“1 图4清单”让普法工作清单化、职责化、简明化,便于普法工作有序开展、有力推进。
一支队伍保落实。建立普法志愿者队伍,外聘市司法局专家,目前后备队伍人数已达70人,按特长分为企业组、社区居民组、法律事务综合组等,提供财政政策解释,以及行政裁决、复议诉讼等法律咨询和规范性文件、合同协议等合法性审查法律服务,有效破解普法机构“单打独斗”和普法学教与财政业务“两张皮”问题。
一个标准定评价。对落实普法计划、责任清单等《操作规程》情况,依据《市财政年度普法评价参考表》统一标准,组织年度考评和“八五”普法中(终)期评价,对先进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
(二)实施效果
1.经济效果。2023年全市仅增值税留抵退税超162亿元,帮助H企业争取恢复H产品出口退税目录,每年可退税4000万元,办理政府采购、诉前公益等柔性执法19件减免罚款200余万元,通过申请强制执行等依法收回追回财政资金50万元。
2.社会效果。连续11年获评全省法治财政标准化管理先进单位,“六位一体”获得市政府和省财政厅充分肯定,并在辖区财政部门成功试行,财政惠民政策法宣市场主体认同感和群众幸福感进一步增强。
3.法律效果。近年来,6件诉讼案胜诉率100%、7件行政复议案零改撤、8个政府规章及30个规范性文件审查零改撤,为服务财政中心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三)可复制性及已有推广情况
所辖县区财政局已将“三个一”管理纳入各自法治财政标准化管理和年度普法评价内容,特别是在创新普法形式上有特色、有影响,群众喜闻乐见,社会效果突显,得到市场主体和群众的认可。
(四)“三个一”品牌获部省级以上表彰奖励
《阳光下》微电影入选全国“五个一”工程评选,《最可敬的人》获财政部征文三等奖,《猴娃说会计法》动漫获省厅一等奖。
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我局法治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存在不足与短板。一方面,财政队伍的法律知识、法治意识有待进一步提升。对于法治政府建设作为综合性、基础性、全局性工作的认识不够深入,从法治源头抓思想教育、抓行为规范、抓政策制定、抓风险防范等方面的能力有待进一步增强。另一方面,财政法治宣传深度与广度还需进一步加深加大,继续提升财政普法知晓度、受惠率、满意度。
五、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主要安排
(一)对标对表,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对照我市“十大行动 百项任务”部署和《连云港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重点工作任务清单》、法治财政标准化管理、“八五”财政普法清单、行政执法、政务服务等各项任务,分解落实,全面推进,确保完成。
(二)重点治理,加强法治队伍建设。通过学习培训,加强财干部队伍的正规化、专业化、法治化建设,提升财政干部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培养提升财政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财政工作能力,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供有力法治人才支撑。
(三)防控法律风险,推进法治财政标准化管理。深入调研财政工作中的涉法涉诉法律风险,提出防范和化解办法,坚决杜绝不利法律后果发生。一方面要通过法治财政标准化管理进一步提升财政综合管理水平,依法依规办理政府采购投诉处理、信息公开答复事项等作出的财政具体行政行为;另一方面,针对办理过程中暴露出的典型问题,在具体法律制度仍不完善的情况下,有效运用行政指导、行政调解等柔性执法方式,钝化矛盾,化解纠纷,定纷止争;三是加强典型重点案例分析研讨,举一反三,总结提升。
(四)做好“放管服”等事项,确保零投诉。做好财政政务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维护刷新“六个平台”数据。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财政政务服务,助力更好发挥职能作用,督促落实制度性减税政策、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减免政策公开公示和落实情况检查,督促加快各类对企财政奖补资金拨付进度,切实把减税降费、助企纾困等政策礼包宣传落实到位。紧紧围绕市优化营商环境各项目标,做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内外沟通衔接,细化工作举措、加大推进力度,助力不断提升和优化我市法治化营商环境。
(联系人:孙金亮,联系电话:0518-85521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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