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创新三项举措,规范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全面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2023年被市公平竞争联席办评为先进单位,创新做法于2023年4月21日在《连云港日报》刊出。
一是创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制度机制。2018年前,我局没有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制,没有专门审查机构和审查人员。自2018年起,专门成立了以局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各分管负责同志为副组长、主要涉及处室负责人为办公室成员的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下办设公室,设在局政策法规处,配备2名工作人员和1 名法律顾问参与公平竞争合法性审查等日常工作。据人员分工及调整情况,及时对领导小组进行调整。2018年以前没有关于公平竞争审查相关工作制度。自2018年起,出台《连云港市财政局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规定了审查原则、审查范围、审查标准、工作机制等要求,每年下发《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公平竞争清理审查工作的通知》等文件,明确存量清理范围、主体、办法、内容、流程、例外规定。
二是OA办公系统机器硬性控制审查程序,严格增量审查。对增量审查做出规定,新出台的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包括: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方面,与局规范性文件制发一样,走局内网OA办公自动化流程签发,按照《连云港市财政局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先由制发处室进行公平竞争审查,排除限制市场公平竞争,再由税政法制处进行严格合法性,否则,不能提交局OA办公系统和局领导审核签发,办公室不能印发。制发处室自行审查后,填写《公平竞争审查表》自查,形成书面审查结论报局政策法规处进行公平竞争再审查,审查通过后才能提交局长办公室,通过后办公室才能印发。将起草处室(单位)的公平竞争审查落实情况和总结报送情况作为公平竞争相关文件制发的一个必须环节进行机器把控。对疑难问题召集法律顾问、司法专家进行研讨,供领导决策参考。
三是将学习审查情况纳入局每年处室绩效考核。加强《反垄断法》《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和典型案例学习宣传,将涉及公平竞争事项纳入局长办公会议题,列入局党组、职工学法内容,将公平竞争学习、审查情况与其他法规学习情况一并纳入局每年处室绩效考核,占比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