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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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市级各部门(单位)按照市财政局年度部门预算编制办法和要求,编制本部门(单位)年度收支预算(方案),即以人员为主的基本支出预算,项目支出限额预算以及各项收入情况,于每年9月底前上报市财政局(一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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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市财政局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目标和任务,结合市本级预算内外财力来源,审核部门(单位)“一上”方案,形成审定意见后,征求市政府分管市长意见,形成年度部门预算送审方案,向市长、常务副市长汇报,经综合平衡后,形成部门预算“一下”方案,于每年11月底前下达收支预算总控制数、审核确定的项目名称和金额以及人员基础信息等(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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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市级各主管部门、各预算单位根据市财政局下达的收支预算总控制数,组织编制本部门完整的年度预算计划,并于每年12月上旬报市财政局(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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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每年12月中旬开始,市财政局对市级各部门报送的预算计划进行全面审核,综合平衡后提出预算草案报市政府审定,然后提交市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市级部门预算草案经市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市财政局在20日内将批准的部门预算批复到市各部门,市各部门自收到市财政局批复的本部门预算之日起10日内批复所属各单位预算(二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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