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68049301/2024-00037 | 信息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其他 / 意见 |
发布机构: | 市城管局 | 发文日期: | 2024-06-11 |
文号: | 连城管函〔2024〕66号 | 主题词: | |
信息名称: | 对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43345号提案的协办意见 | ||
内容概览: | 经研究,现对冯龙委员提出的《关于取缔小喇叭沿街叫卖行为的提案》提出如下协办意见 | ||
时效: | 有效 |
市公安局:
经研究,现对冯龙委员提出的《关于取缔小喇叭沿街叫卖行为的提案》提出如下协办意见,供你单位答复委员时参考: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切实加强噪声污染防治,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和谐安宁生活环境需要,依据市政府办公室印发《连云港市噪声污染防治部分职责分工方案的通知》(连政办发〔2023〕52 号),我局坚持以宣传引导教育为主、警告处罚为辅,针对人流量大、商户密集等特点开展集中专项整治,早高峰、晚高峰时间对市场开展“小喇叭”噪声扰民专项排查,及时纠治门店经营户及流动摊贩噪声扰民行为。执法人员采取现场耐心宣传讲解国家法律规定的噪声相关标准要求、噪声污染的危害和相关法规规定,引导商户和商贩自觉遵守并相互监督;同时对噪声扰民严重、屡教不改或拒不整改的,采取首次口头警告、二次依法暂扣其扩音设备等措施。
为提高工作效率和精准度,畅通信访渠道,数字化城管监督指挥中心及时将群众举报第一时间反馈、交办给路面巡查队员,在整改过程中要求现场拍照取证并做好管理记录。同时将处理结果反馈给举报人,确保问题快解决、真解决、真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