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68049301/2023-00035 | 信息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其他 / 函 |
发布机构: | 市城管局 | 发文日期: | 2023-06-09 |
文号: | 连城管函〔2023〕63号 | 主题词: | |
信息名称: | 对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第42304号提案的协办意见 | ||
内容概览: | 经研究,现对李成青委员提出的《关于规范管理城市养犬保护环境卫生的提案》提出如下协办意见,供你单位答复委员时参考 | ||
时效: | 有效 |
市公安局:
经研究,现对李成青委员提出的《关于规范管理城市养犬保护环境卫生的提案》提出如下协办意见,供你单位答复委员时参考:
我局将要求路面执法人员和环卫工人督促、劝导养犬人及时清理遛狗产生的粪便。对于遗留的宠物粪便,要求环卫部门及时清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