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68049301/2024-00013 | 信息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其他 / 意见 |
发布机构: | 市城管局 | 发文日期: | 2024-06-07 |
文号: | 连城管函〔2024〕42号 | 主题词: | |
信息名称: | 对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4184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 ||
内容概览: | 经研究,现对李维高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城区“烂尾楼”建设,改善城市面貌的建议》提出如下协办意见 | ||
时效: | 有效 |
市住建局:
经研究,现对李维高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城区“烂尾楼”建设,改善城市面貌的建议》提出如下协办意见,供你单位答复代表时参考:
我单位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烂尾楼”项目涉嫌违法建设等问题的排查处置工作。
一是部门联动。与自然资源部门共同成立建设工程规划审批及行政执法协调小组,坚持问题导向,以“烂尾楼”项目为抓手,推动建立信息沟通共享、规划审批、竣工验收、日常监管以及行政执法一体化的联合协作体系。
二是开展摸排。排查主城区“烂尾楼”项目的规划许可情况,巡查是否存在在“烂尾楼”内部进行违法建设的行为,对发现的问题形成清单,逐一处置,杜绝“烂尾楼”成为违法建设滋生的场所。
三是分类处置。对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烂尾楼”项目,限期改正并处罚款;对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