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68049301/2023-00034 | 信息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其他 / 函 |
发布机构: | 市城管局 | 发文日期: | 2023-06-09 |
文号: | 连城管函〔2023〕62号 | 主题词: | |
信息名称: | 对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第42335号提案的协办意见 | ||
内容概览: | 经研究,现对刘骐委员提出的《关于推进我市停车便利化建设的提案》提出如下协办意见,供你单位答复委员时参考 | ||
时效: | 有效 |
市公安局:
经研究,现对刘骐委员提出的《关于推进我市停车便利化建设的提案》提出如下协办意见,供你单位答复委员时参考:
关于刘骐委员提出的我市停车难、停车不便捷成为群众关切的热点问题现象,我局高度重视。近年来,根据《关于明确连云港市停车管理领导小组及其成员单位职责的通知》(连停车办〔2022〕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复审以及“清靓城市”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等工作,我局成立工作专班,专题研究停车管理工作,将停车管理工作纳入城市精细化管理,提升城市停车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水平,全力推动我市停车管理工作,打造规范、有序的停车秩序,不断提升道路通行能力和居民出行环境。
一、开展违规地桩地锁专项整治。对全市建成区开展全面摸排,对私自安装的地锁、地桩等障碍物进行全面排查和登记,及时要求相关责任人或商家主动整改,做到边查边改,同时建立专项工作台账,摸排工作完成后,开展统一行动,集中力量对私设地桩地锁和石墩圈地等占用公共场地的行为开展严厉整治。依法取缔拆除城区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公共广场等公共区域内未经许可擅自设置的地桩、地锁、石墩、围栏等占用公共空间的障碍物。通过城管执法队伍拉网式摸排,全市共发现395起路内公共停车位、空地肆意安装地桩地锁或设置路障行为,通过集中整治行动,主动整改310起,强制拆除85起,维护了城区道路交通秩序和城市市容市貌,群众满意度得到显著提升。
二、规范非机动车停放。为进一步方便居民出行,有序停放非机动车,按照“科学有序、便民合理、应划尽划”的原则,今年以来,在对主次干道、临街商铺及人流量大的重点区域非机动车停车泊位缺失情况充分摸底的基础上,利用道路“碎片”空间、科学设置非机动车停车位440余处,共计6000余平方米,规范非机动车停放3200余辆(次)。持续开展“清靓城市”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行动,全面整治影响车辆停放的违法违规行为,清理店外经营2370余户(次),清理占道堆放580余处,取缔流动摊点2350余处,清理沿街晾晒390余处。
三、推进互联网租赁单车推广工作有序开展。联合城建控股集团,加强对已投放共享电单车规范停放常态化管理,配合城建控股集团依托原公共自行车点位资源,有序开展市区范围内共享电单车停车泊位选址、改造施工工作。
下一步工作计划,一是按照“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的要求,持续建设一支管理精细化、执法规范化、服务人性化的城管队伍,加强推行一线工作、错时工作、柔性执法等一批行之有效的停车管理工作法。二是加大巡查监管力度,进一步巩固集中整治成效,常态长效开展非机动车停放、地桩地锁等整治管理工作,严厉打击回潮现象、防止反弹,实现长效化管理。二是加强非机动车乱停乱放管理,对随意停放、逆向停放等不文明现象予以规范,确保非机动车停车秩序综合整治成效,同时组织各区加强对老旧非机动车停车泊位标线补划、施划。三是联合城建控股集团常态化做好共享电单车停车点位非机动车停车秩序和环卫保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