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68049301/2024-00018 | 信息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其他 / 意见 |
发布机构: | 市城管局 | 发文日期: | 2024-06-11 |
文号: | 连城管函〔2024〕47号 | 主题词: | |
信息名称: | 对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43089号提案的协办意见 | ||
内容概览: | 经研究,现对市政协学习文史委集体提出的《关于保护传承城市历史文脉的提案》提出如下协办意见 | ||
时效: | 有效 |
市文广旅局:
经研究,现对市政协学习文史委集体提出的《关于保护传承城市历史文脉的提案》提出如下协办意见,供你单位答复委员时参考:
提案第四点建议“加强城市规划管理”中,提出“加强防止乱搭乱建等违法建设行为对历史文化造成破坏”。我局将依据职责,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十项规定》等法律法规要求,按照依法处置、保护公益、因地制宜的工作原则做好文物保护工作。结合文物保护区建筑物利用现状,突出地域特点、文物现状和保护工作重点,根据市文物部门工作安排,协调多部门联合联动,系统性、有针对性地开展文物保护区违法建设治理工作。
下一步,将对文物保护范围内私搭乱建问题开展联合专项整治,坚持保护文物优先,科学制定整改措施。一是加大排查整治力度,对文物保护区内存在的私搭乱建,区分类别建立台帐清单,形成“一案一策”。二是加大安全隐患整改力度,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违法建(构)物,由属地政府牵头消防、住建、城管等职能部门依法处置。三是加大规划审批力度,对文物保护区内的新建、翻建等行为严格规划审批,对未经审批违法建设的,依法立案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