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68049301/2024-00011 | 信息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其他 / 意见 |
发布机构: | 市城管局 | 发文日期: | 2024-06-07 |
文号: | 连城管函〔2024〕40号 | 主题词: | |
信息名称: | 对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4144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 ||
内容概览: | 经研究,现对鲁积红代表提出的《关于给主要活动及游览场所的乔灌木花草挂牌标识的建议》提出如下协办意见 | ||
时效: | 有效 |
市住建局:
经研究,现对鲁积红代表提出的《关于给主要活动及游览场所的乔灌木花草挂牌标识的建议》提出如下协办意见,供你单位答复代表时参考:
鲁积红代表建议对户外场所、公园、绿地、口袋公园等场所的树木花草进行挂牌标识,增强市民和游客对树木花草的辨识,激发人们了解大自然、感受大自然的意识,必要时在景点场所入口醒目位置制作宣传栏。
对照代表建议,我局将依据职责积极配合工作开展。一是在贵局设置户外宣传栏时,督促辖区城管部门做好相关行政许可服务工作,快速办结,提高质效;二是依据施工进展,做好周边市容环境卫生保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