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68049301/2023-00021 | 信息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其他 / 函 |
发布机构: | 市城管局 | 发文日期: | 2023-06-09 |
文号: | 连城管函〔2023〕49号 | 主题词: | |
信息名称: | 对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3152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 ||
内容概览: | 经研究,现对 李迎春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学校周边食品卫生安全管理的建议》提出如下协办意见,供你单位答复代表时参考 | ||
时效: | 有效 |
市市场监管局:
经研究,现对 李迎春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学校周边食品卫生安全管理的建议》提出如下协办意见,供你单位答复代表时参考:
为进一步优化教书育人环境,规范校园周边市容环境秩序,促进校园周边卫生干净整洁、环境安静舒适、市容秩序文明和谐,根据《连云港市中小学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整治行动方案》(连委教工〔2023〕4号)要求,我局制定了《校园周边市容环境秩序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各县区板块城管部门认真开展相关工作。
环境整治工作主要针对占道经营、流动摊点,乱挂乱吊,占道施工、违章搭建,破旧广告、违章广告,垃圾收运体系五个方面开展。力争通过环境整治,一定程度清除一些不符合食品卫生安全的流动摊点及店外经营现象。在集中力量开展专项整治后,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管辖部门安排专人值守,确保长效管理的落实。按照辖区学校分布情况,加强早、中、晚高峰岗的巡查,重点路口定岗管理,协助配合公安交管部门处置校园及周边交通秩序混乱问题,协助做好护学安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