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68049301/2024-00016 | 信息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其他 / 意见 |
发布机构: | 市城管局 | 发文日期: | 2024-06-07 |
文号: | 连城管函〔2024〕45号 | 主题词: | |
信息名称: | 对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43404号提案的协办意见 | ||
内容概览: | 经研究,现对江玉兰委员提出的《关于推进机关企事业单位停车资源社会共享的提案》提出如下协办意见 | ||
时效: | 有效 |
市公安局:
经研究,现对江玉兰委员提出的《关于推进机关企事业单位停车资源社会共享的提案》提出如下协办意见,供你单位答复委员时参考:
目前各地机动车停车管理责任单位各不相同,我局暂无机动车停车管理权限。根据提案建议,我局将积极配合市公安局及机关事务管理局做好单位停车资源社会共享工作。
一是结合实际,形成本单位停车资源社会共享工作方案,主动开放本单位停车资源社会共享;二是加强本单位值守值班,做好停车资源社会共享的管理与服务工作;三是节假日期间,提前做好全市旅游市场市容环境保障工作方案,协助相关部门疏导规范社会车辆停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