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68049301/2023-00018 | 信息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其他 / 函 |
发布机构: | 市城管局 | 发文日期: | 2023-06-09 |
文号: | 连城管函〔2023〕46号 | 主题词: | |
信息名称: | 对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3113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 ||
内容概览: | 经研究,现对 孙龙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市居民小区物业管理的建议》提出如下协办意见,供你单位答复代表时参考 | ||
时效: | 有效 |
市住建局:
经研究,现对 孙龙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市居民小区物业管理的建议》提出如下协办意见,供你单位答复代表时参考:
我单位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发挥城市管理职能,解决小区非机动车无序停放、侵占公共绿地、违章搭建等问题。
对住宅小区内非机动车无序停放、占用消防通道、霸占道路资源的“僵尸车”进行集中整治,规范停车秩序,畅通市民出行,消除安全隐患。
对市民群众关注的毁绿占绿等难题顽症,加强日常巡查,联合街道、物业开展集中整治。教育劝导前置,宣讲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绿化条例知识,提倡自行清理;逾期不清理的,依据《江苏省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及时查处。
对业主私搭乱建行为加强巡查,督促物业严控用于违建的材料进入小区,发现违建及时阻止并报城管部门和基层综合执法部门,城管部门会同基层综合执法部门依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予以查处。对有违法建设的房屋,根据国务院《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函告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暂缓办理房屋的不动产登记、交易等相关手续。通过多措并举,不断提升居住环境品质,切实增强市民群众的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