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68049301/2018-00033 | 信息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
发布机构: | 市城市管理局 | 发文日期: | 2018-07-30 |
文号: | 主题词: | ||
信息名称: | 连云港市城市管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 ||
内容概览: | 连云港市城市管理局 2017年度 部门决算 公开 | ||
时效: | 有效 |
连云港市城市管理局
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17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城市管理及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拟订全市城市管理及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规范性文件和行政措施,编制城市管理及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规划、计划,并指导和监督实施。
(二)组织编制市区市容环境卫生发展规划和市容(街景)、环卫设施建设、户外广告(夜景亮化)专项规划,并组织和监督实施。
(三)负责全市城市管理及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综合协调、督促指导和检查考核。
(四)负责市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相关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负责市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方面相关事项的行政许可及行政许可事项实施的监督管理。
(五)负责市区生活垃圾处理场的建设与管理和垃圾焚烧热电厂运行的监督,组织垃圾填埋、焚烧等无害化处理的技术研究,推进科技成果转化、新技术的引进、开发和应用。
(六)指导全市乡镇垃圾收集、运输体系建设、管理和环卫设施建设工作。
(七)负责编制市区年度环境卫生管理经费预算,对环卫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八)负责市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行使市容环境卫生、城市规划、园林绿化、市政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以及与行使行政处罚权相应的行政检查权、行政强制措施权等相关行政管理权。行使环境保护、工商管理、公安交通管理方面的部分行政处罚权以及与行使行政处罚权相应的行政检查权、行政强制措施权等相关行政管理权。
(九)负责市属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和管理,指导县区以及市相关部门等所属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和管理。
(十)参与市区城市规划中涉及市容环境卫生内容的项目论证。参与市区城市道路、市政工程、临街建(构)筑物、新改建住宅小区和市场建设等规划方案论证和项目竣工验收。
(十一)负责国家、省城市管理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开展的有关城市管理创优活动的组织实施和指导。协助市相关部门抓好环保模范城市、卫生城市、园林城市、文明城市等城市创建工作,并负责涉及市容环境卫生方面创建的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和考评、考核。
(十二)会同市相关部门拟订全市性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环境保障方案,并负责涉及市容环境卫生方面保障工作落实的指导、协调和督查。指导、督促各区开展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市容环境保障工作。
(十三)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一)根据部门职责分工,本部门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市容与广告管理处、环卫处、政策法规处、督查处、人事教育处、行政服务处、机关党委、工会。年末实有在岗人员27人,退休人员11人。
本部门下属单位包括:连云港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年末实有在岗人员196人,退休人员26人,其他人员270人)、连云港市新浦火车站广场综合管理办公室(年末实有在岗人员6人,退休人员2人,其他人员11人)、连云港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年末实有在岗人员31人,退休人员9人,其他人员15人)、连云港市工程渣土管理处(年末实有在岗人员8人,其他人员47人,遗属人员1人)。
(二)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17年部门汇总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5家,具体包括:连云港市城市管理局本级、连云港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连云港市新浦火车站广场综合管理办公室、连云港市环境卫生管理处、连云港市工程渣土管理处。
三、2017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2017年,以巩固国家卫生城市为引领,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核心,大力优化市容秩序,不断创新社会治理方式,致力打造更加干净方便顺畅有序的城市环境,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取得新成效,各重点工作重要目标重大事项均高效落实。
(一)序时推进环卫重大项目建设。实施钓鱼山垃圾填埋场封场工程,完成环评、可研批复、初步设计等前期工作。推进建设投资2.2亿元、日处理能力750吨的垃圾干化工程项目,已建成投入运行。餐厨废弃物处理厂已试运行,投放6部餐厨垃圾收集运输车,在巨龙路、乐活街、盐河路等餐饮单位集中地区开展餐厨垃圾收运、处理工作,日均收集处理餐厨垃圾20吨。实施《连云港市餐厨废弃物处理管理办法》,促进我市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规范化管理。启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厂建设。投入资金400万元启动智慧环卫平台建设,实现对环卫作业人员、作业车辆、环卫设施、终端处置、设施运行状态的全程监控和过程监管,及时发现、快速解决、实时监管环境卫生问题,统筹调配环卫作业、设施、设备资源。
(二)大力完善城乡生活垃圾收转运体系。认真做好城区生活垃圾清运、处理,市区乡镇所在地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各县区均已基本建立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推进“两减六治三提升”工程,稳步推进垃圾分类治理,积极争取垃圾分类和治理奖补资金373万元。完成市区道路、广场等公共场所1万只分类垃圾收集箱等分类垃圾收集设施布置。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小区试点在海州区玉带新村、连云区帝豪水榭花都等22小区有序开展。我市3个镇村全域生活垃圾分类试点乡镇建设工作已启动,浦南镇有机易腐垃圾处理设施土建工程正在建设。我市生活垃圾处理终端建设已基本完善。
(三)全面做好环卫保洁和公厕管理。指导、督促各区环卫部门做好道路清扫保洁、垃圾清运;加大道路机械化清扫保洁,主次干道每日实施2次冲洗洒水;生活垃圾日产日清,无抛洒滴漏现象,每月对城区环境卫生质量进行督促考核并进行通报。做好垃圾焚烧厂监管工作,全年无重大安全生产和环境事故。加强城区公厕管理,打造公厕靓丽风景线,全市累计投入资金8900万元,新建公厕95座,翻新提档公厕492座,维修改造140座。市区建成二类以上151座,三类公厕543座,达到主城区每500米半径一个公厕的服务标准。对全市255座公厕增设无障碍设施。投入资金55万元,制作公共厕所指示牌400块,整体风格、色彩、色调与我市城市家具相互适应。
(四)全力开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全面做好网上申报、实地考察、问卷调查三大板块21项测评项目、34项测评内容以及35条测评标准的创建工作。开展示范点建设活动,打造文明示范路、文明示范街区、文明示范公厕,并以点带面,扩大示范带动效应,对重点打造的示范点位周边非机动车停放、店招店牌整治、乱堆乱放清理、乱拉乱挂清理、墙体立面出新、违章搭建拆除、占道经营取缔、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制落实等方面进行大力整治,确保示范点周围环境卫生、市容市貌干净整洁,整齐有序。加大创文氛围宣传力度,公益广告覆盖率达95%,利用大屏、高炮设置大型户外广告约100余处,建筑围挡1000余面计1万平方米,设置灯杆灯箱1800余块。参与交通文明管理,共同整治维护交通秩序。深入河西社区开展联动共建,提供帮扶资金,协调解决居民小区小化粪池溢满、乱堆乱放等疑难问题。开展城管进校园活动,通过与儿童、学生互动,向社会发出文明倡议,取得良好社会效应;利用微信、微博和各种网站平台、手机客户端、报刊、“连云港新闻”、“港城365”、“在你身边”等多媒体载体及时准确报道市区两级城管部门创建动态、亮点工作、工作进度、重点就市民反应强烈问题突破解决。
(五)深入实施户外广告与店招店牌整治。进一步净化楼宇空间环境,对城区户外广告、楼顶标识标牌进行全面整治,下大力拆除全市所有未经审批、违规设置、有碍观瞻、影响城市容貌的户外广告,逐一对城区楼宇载体天际线以上所有镂空广告及标识标志进行彻底拆除,基本取缔市区楼顶所有标识、字招,全面消除安全隐患,净化城市空间环境。市区海州和高新区范围共拆除楼顶广告字牌677处计3万余平方米。推进实施城区15条道路沿线楼体的刷新、清洗、外墙出新、店招提档改造。全面取缔市区道路两侧灯杆灯箱,共拆除巨龙路等14条路段灯杆灯箱1451个、其它各类广告牌158处。推进店招店牌提档升级,按照“减量提档、一店一招、一店一景”原则,对城区20条主次干道店招店牌进行全面整治和提档升级,并逐步向背街小巷延伸。通过竞争性谈判、商业化运作等方式,重点打造博大新城、铂金公馆店招店牌示范点、巨龙南路(文昌路—朝阳路)店招店牌示范段、文昌路示范路以及国安电脑城周边示范区四个示范点建设。积极打造港城夜景亮化,对城区海连路、苍梧路、朝阳路、花果山大道等22条道路主次干道、重要节点以及市人社局、利群广场等21个新建或维修亮化载体进行重点打造,充分彰显夜间容貌景观化、特色化。
(六)不断落实市容秩序长效管理。落实市容环卫“双月查”,建立定期检查和随机检查相结合,动态巡查和专项督查相结合、两月综合评比、综述通报、年终总评等考核方式,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围绕“打造更加干净连云港”目标,对市容管理存在的流动摊点、占道经营、城市牛皮癣等热点难点问题进行综合整治。大力推进沿街单位落实市容环卫责任制落实,强化市容长效管理,对拒不履行市容环卫责任区制度的60家商户实行法院强制执行,市区市容环境面貌发生根本性改变。全年累计清理各类占道摊点3000余个,整治店外经营5000余处,市区实现“无马路市场、无店外经营、无流动摊贩”的“三无”目标。加强非机动车停放管理,在辖区9条主要道路两侧施划停车线,设置标识牌,实行百米一岗,加强管理密度和强度,协助市民规范停放车辆5万余辆次,联合交巡警重点查处主次干道非机动车乱停乱放电动车、自行车、摩托车2000多辆。
(七)强力推进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制定《市城管局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实施方案》,按照 “一河一策一表”任务清单,对市区河道两侧的违规种植及养殖进行全面排查,按种类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完成河道两侧1800余平方米违法建设的全部拆除工作,并加强巡查防止新生违建。完成1座公厕、1座中转站城市污水管网接入工作,加大7座暂无法接入污水管网公厕化粪池抽吸频率,确保不满溢。加强玉带河、龙尾河、大浦河、东西盐河等水体沿岸垃圾收集点清运工作,各垃圾收集点生活垃圾日产日清,生活垃圾清运作业中无抛洒滴漏等二次污染现象,共清理生活垃圾380余吨,散点垃圾32处。
(八)抓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接续工作。在巩固前四年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成果的基础上,按照接续方案要求,继续有效推进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全面开展。全市列入2017年目标责任书的325个“九整治”项目、876个“三规范”项目、1637个拓展项目全部完成。其中,市区完成149个“九整治”项目、255个“三规范”项目和1108个拓展项目。赣榆区完成33个“九整治”项目,570个“三规范”项目;183个拓展项目;东海县完成32个“九整治”项目,13个“三规范”项目,33个拓展项目;灌云县完成19个“九整治”项目,25个“三规范”项目,74个拓展项目;灌南县完成90个“九整治”项目,13个“三规范”项目,241个拓展项目。
(九)严查严防严控违法建设。以“三改一拆两清理”违法建设专项行动为抓手,大力推进违法建设治理专项行动。制定《连云港市违法建设分类处置指导意见》,推动实施违法建设分类处置工作依法依规开展。联合县、区采取“集中巡查普遍看、定期抽查重点看、随机抽查回头看”的模式,逐步完善覆盖全市的禁控违网格化防控工作制度。组建巡查组对全市105个乡镇、街道开展持续不间断地政策宣讲和督查工作,并对78个存量违建摸排工作滞后、新增违建管控不力的乡镇、街道组织回头看,进一步强化各县区禁控违工作重视力度。全市累计拆除各类违法建设130万平方米。
(十)强化城市扬尘常态化管控。推进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升级换代,逐步淘汰黄标车、推进建筑垃圾运输企业购置新型智能建筑垃圾运输车,建立智能环保自卸车监控平台,对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进行智能管控。升级换代新型智能渣土运输车辆60台。规范建筑垃圾处置运输,主要干道、窗口地段、重点路段基本消除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带泥上路、抛撒滴漏。对城区在建出土工地采取24小时专人定点定岗,落实全时全域监管网格。新成立3家“五小工程车”公司,对城区200余辆小型工程车实行公司化管理,逐步规范“五小工程车”的运输行为,加强源头管控。推进建筑垃圾处理规划项目,编制《连云港城市建筑垃圾处理规划(2016-2030)》。在海州区、高新区设立装潢垃圾消纳点,对装潢垃圾实施处置分类。
(十一)推进城管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建立城管协调机制,协调成立以市长为主任、分管副市长为副主任,市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委员的城市管理委员会,为改革奠定组织架构基础。加快推进城管执法人员换装工作,9月底前实现执法人员制式服装和标志标识统一。完成住建系统行政处罚权力清单汇总分析,对全市住建系统权力清单进行分类汇总,将行政处罚类739项权力进行细化,扎实做好改革基础性工作。推进智慧执法平台建设,实现城管执法工作从现场发现、取证、立案、处罚到结案的网络信息化管理,为推进改革夯实信息化基础。
(十二)提升执法队伍建设管理水平。以开展城管执法队伍“强基础、树形象、转作风”专项行动为抓手,积极丰富活动载体,队伍正规化建设水平大幅提升。组织全市12支城管执法队伍参加队列会操,广泛开展“管理能手、服务能手、办案能手”评比。大力培养挖掘城管执法队伍各类先进典型,1人被评为连云港市“最美港城人”,2人被提名。组织全体执法队员赴市警示教育基地现场接受警示教育,开展6次法制工作交流会。坚持落实“721”工作法,坚持刚性执法与柔性服务有机结合。组织“服务与管理”大讨论,引导执法队伍用服务重塑城管形象。充分采用录音、录像、文字等一切可存储的记录手段,开展执法全过程记录,提高执法的效率和准确性、公正性。采取岗前培训、绩效激励、末位淘汰等方式加强170名协管员队伍的教育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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