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市城管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2024年度市城管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现场报名获取竞争性磋 商文件,并于2024年1月4日15点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标段编号:SH-L-20231210标段名称:2024年度市城管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29万元;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响应文件无效。
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与采购人联系,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采购需求:连云港市城市管理局2024年度物业管理服务采购。包含但不限于人流、车辆进出频繁,秩序维护、卫生保洁等服务。对此,供应商做到符合《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连云港市物业管理实施细则》以及相关法规的规定。详见第四章“项目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1年(自合同约定的日期起算)。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服务质量:合格,满足采购人需求。
人员配置:★注:岗位设置服务人数为最低要求,供应商必须保证不低于以下表格中各工种配备。
序号 |
人员配置 |
人数 |
1 |
保安班长 |
1 |
2 |
保 安 |
3 |
3 |
保 洁 |
2 |
合计人数: |
6 |
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本项目标的属于“物业管理”行业。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扫描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按连财购〔2023〕4号文件要求,符合要求的提交《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格式详见采购文件);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按连财购〔2023〕4号文件要求,符合要求的提交《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格式详见采购文件);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承诺文件见采购文件格式);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承诺文件见采购文件格式)。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 本项目其他资格要求:
(1)拟派本项目授权委托人须为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授权委托人2023年任意一个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文件(提供社保证明扫描件);
(2)供应商无行贿、无借牌挂靠行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行为采用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方式(按磋商文件格式);
(3)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按磋商文件格式)、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
(4)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备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资格审查环节现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供应商信用记录情况进行查询,查询结果页面打印留存。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本项目成交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与竞标。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3.1 凡有意参加供应商,请于2023年12月20日至2023年12月27日(公休节假日除外,请于代理公司联系人电话联系),每日上午 8:30 时至11:30 时,下午 14:30时至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 持3.2条要求资料至代理公司处获取磋商文件。
3.2授权委托人须为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本人)请携带2023年任意一个月由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加盖社保机构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营业执照副本、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本人身份证原件(以上资料原件扫描件装订成册,原件现场核查),资料齐全后领取磋商文件。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 1 月 4 日15:00:00
递交方式: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2-6号阳光大厦B栋708室纸质文件递交
五、开启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4年 1 月 4 日15:00:00
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2-6号阳光大厦B栋708室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磋商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份数:1份 副本份数:3份。
2、本次磋商采购不收取保证金。
3、本磋商文件成交注★的款项为实质性响应要求和条件,如不满足将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4、采购人在响应文件接收截止前可对采购文件进行修改、补充或变更,其内容作为采购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供应商关注公告发布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本项目有关修改、补充或变更信息,导致响应文件编制或提交失误,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七、发布媒介:本次磋商公告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连云港市城市管理局网站同步发布。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连云港市城市管理局
地 址:连云港市城市管理局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518-85275323
招标代理机构:连云港上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新浦区朝阳东路32-6号阳光大厦
联系人:张工
电话:0518-85588595
电子邮件:shanghezhaobiao@126.com
日期:2023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