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海州区孔望山村吴窑二队127号西侧在建两层砖混结构房屋的建设人及其他利益关系人:
经查,连云港市海州区孔望山村吴窑二队127号西侧在建两层砖混结构房屋共两层,已建好部分总面积为593.04平方米,该房屋涉嫌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我大队已受理调查,调查过程中,现场负责人提交了三份民房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2001第186号、2001第187号、2001第188号,均已失效),证载建设人分别为吴宜华、田宝华、王君安,目前尚无法与吴宜华、王君安取得联系。
为保障相关人员的合法权益,请王君安、吴宜华等利益相关人于2024年3月23日18时前到连云港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海州二大队(地址:海州区惠苑路清河桥南侧向西200米)主张权利并接受调查,逾期我大队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的有关规定依法作出处理。
联系人: 顾队长 联系电话:0518-85633069
(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连云港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海州二大队
2024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