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相关对外投资合作政策,拟订实施对外投资合作政策措施;依法管理和监督对外投资(非金融类,含对港澳台地区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对外经济援助、接受国际援助等工作;负责指导、协调和管理我市企业实施的境外经贸合作区建设和发展工作;组织协调境外劳务纠纷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负责推动构建对外投资合作的促进和服务体系;会同有关部门指导督促对外投资合作企业境内主体加强境外投资合作项目安全生产工作;承担市对外劳务管理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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