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链接:全市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及支持电子商务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意见
一、《行动方案》及《政策意见》的出台背景
国家、省高度重视电子商务发展,先后出台《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的意见》(国发〔2015〕24号)和《江苏省政府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5〕166号)等政策文件。我市于2015年出台了《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意见》(连政办发〔2015〕133号)。省内扬州、宿迁、徐州、淮安等地也先后出台了相关政策文件。
近年来,我市电子商务快速发展。2018年,全市实现网络零售额308亿元,同比增长41.9%,排名全省第7位,苏北五市第2位,全市电子商务发展驶入快车道。同时,电子商务产业融合不充分、区域发展不平衡、服务体系不配套、快递物流成本高、企业融资难度大等问题也日趋显现,亟需制定配套扶持政策,强化激励导向,促进提质增效,为我市“高质发展、后发先至”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重要动力。
2018年12月,我局编写了全市电子商务发展调研报告,在全面分析现状的基础上,提出编制全市电子商务发展三年行动方案及配套扶持政策的工作计划,得到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肯定。2019年2月,我局启动了行动方案及配套政策的编制工作,邀请南京大学商学院共同参与,先后赴各县区开展专题调研,并多次召开座谈会听取相关园区、企业的意见建议。通过认真研究、学习借鉴,编制组起草完成了《连云港市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及《连云港市支持电子商务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意见》(征求意见稿)。4月15日—17日,市商务局向各县区、功能板块和相关部门等31家单位征求意见,围绕征集到的17条修改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4月18日,组织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各县区、相关部门等20家单位参加座谈,会上共征求意见11条,根据反馈意见再次对文件进行修改完善。4月22日,市政府办公室下发通知征求部分单位意见,市商务局根据征求的2条修改意见,进一步对文件进行完善。至此,形成了《三年行动方案》及《政策意见》(审议稿)。
2019年5月23日,市委副书记、市长方伟主持召开市十四届政府第39次常务会议。经审议,原则通过《三年行动方案》及《政策意见》。
二、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
1、电商销售规模。2019-2021 年,全市网络零售额年均增速 30%以上,2019 年达到 400 亿元,2020 年实现 550 亿元,2021年突破 700 亿元,力争跃居全省前 5 位。
2、农业农村电商。2019-2021 年,全市农业农村电商取得长足发展。全市农村电商零售额和农产品网络零售额,2019 年分别达到 200 亿元、38 亿元;2020 年分别实现 280 亿元、60 亿元;2021 年分别突破 420 亿元、90 亿元,力争跃居全省前 3 位。
3、网络创业就业。2019-2021 年,全市网络相关就业人数年均增速 5%左右,2019 年达到 46 万人,2020 年达到 48 万人,2021 年达到 50 万人。
(二)具体目标
1、电商服务体系。2019-2021 年,全面增强支撑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的服务能力,建立市、县两级电子商务专业服务机构目录,构建“县(区)—乡镇—村”三级电商公共服务网络。各县(区)机构数和市级机构总数,2019 年分别不少于 10 家和 50 家;2020年分别不少于 15 家和 90 家;2021 年分别不少于 20 家和 120 家,培育一批品牌服务企业。
2、电商人才培养。2019-2021 年,建立“市—县(区)—镇”三级电商人才培养体系,累计培训各类电商人才 10 万人次。全市电子商务培训人数,2019 年不少于 2 万人次,2020 年不少于 3万人次,2021 年不少于 5 万人次。
3、电商产业集群。2019-2021 年,全市壮大一批特色突出、交易规模大、行业地位高的电商产业集群,重点培育四大产业集群。交易规模超 100 亿级和 50 亿级的电商产业集群,2019 年分别培育 1 个;2020 年分别培育 1 个和 2 个;2021 年分别培育 2个。
4、电子商务园区。2019-2021 年,全市建成一批配套服务完善、产业集聚度高和产值规模大的园区,重点建设九大电子商务产业园。业务规模超 30 亿元的电商产业园,2019 年建成 2 个;2020 年建成 4 个,其中超 50 亿的 2 个;2021 年建成 6 个,其中超百亿的 1-2 个。
5、电商龙头企业。2019-2021 年,全市通过内育外引,发展一批电商龙头企业。年销售额 10 亿级和 30 亿级的电商企业,2019 年分别发展 2-3 家和 1 家;2020 年分别发展 5-8 家和 3 家;2021 年分别发展 10 家和 5 家,其中 50 亿元的 2 家。
三、主要内容
(一)《连云港市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
《行动方案》共分六部分,包括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要求、发展目标、五大重点工程(筑基工程、固本工程、育林工程、凤栖工程、龙腾工程)、保障措施。
(1)筑基工程:以电商服务体系为基,建立起适合电商企业成长的生态环境。大力发展电子商务服务业,建立完善全市电商服务体系,夯实电商产业发展基础,培育起支撑电商应用创新、产业集群壮大、园区企业发展的厚实土壤。
(2)固本工程:以电商创新创业为本,营造好电子商务发展的优良氛围。通过开展培训和孵化工作,转变发展观念,加快推进三次产业与电子商务的创新融合,壮大我市电商市场主体规模,推动电子商务产业成长。
(3)育林工程:以电商产业集聚为林,打造出一批特色突出、规模较大的电商产业集群。全市重点培育“四大产业集群”:东海水晶电商产业集群、灌云特色服饰电商产业集群、赣榆海产品电商产业集群、连云港跨境电商产业集群。
(4)凤栖工程:以电商园区载体为巢,建设一批具有较高企业集聚度的电商园区。全市重点打造“九大电商园区”:东海水晶文化创意产业园、灌南颐高“互联网+”创业园、灌云特色服饰电商产业园、赣榆海产品电商产业园等。
(5)龙腾工程:以电商重点企业为翼,发展一批具有较高行业影响力和带动作用的龙头企业。培育一批垂直电商交易平台,扶持一批重点电商企业,引进一批有知名度的领军企业,增强我市电子商务发展竞争力。
(二)《连云港市支持电子商务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意见》
为落实《行动方案》,按照“配套五大工程、突出重点方向、谨守公平合法”的原则,制定了《政策意见》。意见共七条:
第一条是支持产业集群壮大规模。引导各县区围绕主导产业,加强品牌培育,形成一批特色鲜明、辐射力大、竞争力强的产业集群,切实带动地方经济发展。
第二条为支持园区载体发展。引导综合型电商产业园区、乡镇电商孵化园和创业园等载体建设,强化对大型电商企业的承载能力,形成一批功能完善、业态丰富、集聚度高的电子商务产业集聚区。
第三条是支持引进重点电商项目。引导各县区结合产业发展需求,通过环境优化、人才引进等措施,引进国内外电子商务龙头企业的总部或区域总部等高端项目。
第四条是支持公共服务网络。引导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建立完善县乡村三级服务网络,有效解决农村物流“最后一公里”问题。
第五条是支持电子商务人才培养。开展各类培训工作,促进电子商务应用与创业创新融合。鼓励引进高级管理、运营等紧缺性人才,为企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第六条是支持其他电商配套服务。引导金融机构开拓多样化的信贷产品和服务,开展电商拓市、电商扶贫相关公共性活动,提高数据分析和智库服务能力,加快构建完善电商服务体系。
第七条是对政策意见实施范围、实施时间、资金使用的阐述。
四、注意事项
《政策意见》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由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共同组织实施工作,当年度的扶持资金会在下一年度初进行兑现,如2019年涉及的扶持资金将在2020年初进行兑现,届时由市商务局、市财政局联合下发通知组织开展申报工作,并通过属地推荐、资格初审、专家评审、部门会审、网上公示等环节确定扶持项目单位,最终完成扶持资金发放工作。请申报单位及时关注市商务局网站或其他主流媒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