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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68052359/2016-00057 信息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 通知
发布机构: 连云港市12345政府公共服务中心 发文日期: 2016-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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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连云港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2014年度决算的批复公开报告
内容概览: 2014年度决算的批复公开报告\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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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2014年度决算的批复公开报告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6-12-02 00:00

连云港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

2014年度决算的批复公开报告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二)内设机构

二、2014年度决算情况

(一)关于部门决算收入说明

(二)关于部门决算支出情况说明

(三)关于部门决算结转和结余情况说明

(四)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五)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附件:1201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2014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表

3201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表

42014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201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6201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7201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

82014年度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

连云港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

2014年度决算的批复公开报告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集数字化城管、12345政府服务热线、应急指挥平台为一体,日常受理和处置各类城市管理问题并提供便民服务,急时提供应急指挥平台服务领导决策。其主要职责为:

1.负责巡查、采集、立案、派遣、协调、处置、监督、考核市区建成区范围内的公用设施、道路交通、市容环境、园林绿化、房屋土地、其他设施、扩展部件七大类部件的破损、缺失、隐患等城市管理问题。

2.负责巡查、采集、立案、派遣、协调、监督、考核市区建成区范围内的市容环境、宣传广告、施工管理、突发事件、街面秩序、扩展事件六大类事件的违法、违章、脏乱差等城市管理问题。

3.负责受理、转办、协调、督查、催办、反馈、统计、考核人民群众通过12345政府服务热线提出的对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工作人员的各类批评、意见、建议,对政府工作职责、办事程序和政策规定的咨询,政府职责范围内应予解决的救助事项等。

4.负责应急事项的上报及转办工作,提供应急指挥平台服务领导指挥决策。

5.负责规划、建设和管理数字化城市管理、12345政府服务热线和应急指挥平台信息系统。

6.负责研究制定数字化城市管理、12345政府服务热线等工作的考核与评价办法,建立和完善科学的监督考评体系。

7.负责系统平台管理员和信息采集监督员队伍的配置、招聘、培训、考核和日常管理工作。

8.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

内设机构:办公室、监督受理处、指挥协调处、综合考评处、信息采集监督管理处、监督指挥大厅。

二、2014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部门决算收入说明

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2014年度部门决算收入622.89万元(根据决算核查整改后数据批复),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22.89万元,政府性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 /万元。

(二)关于部门决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2014年度部门决算支出255.71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55.71万元,政府性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 /万元。公共财政拨款主要为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主要用于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运转而发生的基本支出和专项支出,专项支出中包括平台管理员及信息采集员工资费用、指挥大厅设备运行等各项费用。

(三)关于部门决算结转和结余情况说明

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2014年度部门决算年末结转和结余631.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和结余/万元,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631.46万元。

(四)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4年,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2.5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79.36%;公务接待费支出0.52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20.64%。与2013年比,三公经费减少了1.53万元,变动的原因为:由于加强车辆的管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减少了0.8万元;由于公务接待数量减少,公务接待支出减少了0.73万元。2014年因公出国(境)累计团组0个,0人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公务接待累计25批次,130人次。

(五)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2014年度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没有收到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三、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收到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资金。

(三)其他收入,是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四)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的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五)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是指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如财政局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财政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六)农林水事务(类)支出,是指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包括农业、林业、水利、南水北调、扶贫、农业综合开发、农村综合改革、促进金融支农支出等。

(七)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类)支出,是指用于资源勘探、制造业、建筑业、电力信息等方面支出。

(八)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类)支出,是指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包括商业流通事务支出、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涉外发展服务支出等。

(九)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是指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社会保障与就业管理事务、民政管理事务、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补助、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企业改革补助、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自然灾害生活救助、红十字会事务等。如行政机关开支的离退休人员经费和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为离退休人员提供管理和服务所发生的工作支出。

(十)住房保障(类)支出,是指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住房改革支出、城乡社区住宅支出等。如行政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

(十一)其他支出,指除以上支出(类)以外的其他政府支出。

(十二)结余分配,是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上缴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三)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是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的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十四)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五)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是指因公出国()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附件:1201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2014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表

3201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表

42014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201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6201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7201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

82014年度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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