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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68052359/2023-00006 信息分类: 综合政务/其他 / 通知
发布机构: 连云港市12345政府公共服务中心 发文日期: 2022-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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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连云港市招标投标负面行为清单(修订版)》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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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连云港市招标投标负面行为清单(修订版)》的政策解读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2-12-10 09:30

现将制定的《连云港市招标投标负面行为清单(修订版)》(以下简称《负面清单》)政策解读如下:

一、制定《负面清单》背景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招标投标市场,优化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通过制定负面行为清单,将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中有关禁止性条款集中罗列,重点突出、简洁明了,有利于营造风清气正、规范有序的交易环境。我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公共资源交易实际情况,在《连云港市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负面行为清单(试行)”》的基础上进行修订。

二、制定依据及起草过程

根据《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家有关部委《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必须招标工程项目规定》《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若干意见》和《江苏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中对招标人、投标人、代理机构、评标专家、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和相关人员的禁止性条款规定进行汇总,最终在原15条基础上进行了详细的扩充,范围由原来的行政监督部门和招标人增加至参与交易的各方主体,清单更加明确详尽。经征求市发改委、市建设局、市水利局、市交通局、市卫健委等部门意见建议后,我们又对《负面清单》进行了修改和完善,最后形成《负面清单》定稿。

三、《负面清单》主要内容

《负面清单》共59条132款,主要包括:一、招标人负面行为清单;二、投标人、中标人负面行为清单;三、招标代理机构负面行为清单;四、评标专家、评标委员会负面行为清单;五、监管部门和其他有关人员负面行为清单。


原文链接:关于印发《连云港市招标投标负面行为清单(修订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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