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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68052359/2024-00013 信息分类: 综合政务/其他 / 通知
发布机构: 连云港市12345政府公共服务中心 发文日期: 2024-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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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市12345政府公共服务中心关于印发《连云港市12345在线平台绩效评估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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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12345政府公共服务中心关于印发《连云港市12345在线平台绩效评估标准》的通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4-05-04 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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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12345在线平台绩效评估标准(各县、赣榆区)

分类

指标类

具体指标

计分方式

基本项

办件质效

85分)

1.及时签收率(10分)。

服务工单1个工作小时内签收。

及时签收率=(1-超时签收数/总工单数)×100%。

得分=及时签收率×10。

2.首次回应率(5分)。

接到工单后1个工作日内联系服务对象。

发现未在要求时间内联系服务对象的,每次扣1分。

3.按时办结率(20分)。

在规定时限内办结服务工单。

按时办结率=按时办结数/应办结数×100%。

得分=按时办结率×20。

若未能按时办结省派工单导致在省平台出现超时情况,每件另扣1分。

4.回访满意率(30分)。

诉求办理结果取得企业、群众满意。

回访满意率=(1-不满意数/回访数)×100%。

省派工单满意率与市派工单满意率分别按50%权重测算得分。

得分=省派工单满意率×15+市派工单满意率×15。

5.退单率(5分)。

按照工作职责办理诉求,不得无效回退。

退单率=回退不同意办结数/应办结数×100%。

得分=(1-退单率)×5。

多次发生无效回退问题,情形严重的,每件另扣1分。

6.一次完成率(5分)。

认真处办服务工单,提高一次完成率。

一次完成率=(1-重派率)×100%。

一次完成率达95%以上的不扣分。

得分=一次完成率/95%×5。

7.答复规范(10分)。

按要求对工单办理结果进行规范答复。

工单答复内容必须包含以下要素:①承办人与服务对象沟通的具体情况及办理结果;②三次联系无人接听的要注明三次联系时间;③服务对象对反馈意见的认可情况。

发现存在复制粘贴、缺少要素、无实质性内容等不规范情形的,每次扣0.5分;

存在答非所问等情形的,每次扣1分;

确认为虚假答复的,每次扣2分。

知识储备(10分)

8.知识库(8分)。

规范填写、报送知识,动态更新维护。

对机构职能调整、承办人员变动、政策法规调整、热点问题答复等信息,应及时更新。发现报送信息有明显错误且未在1个工作日内更改的,每条扣1分;

对知识提问应在1个工作日内按规范答复,未及时答复的,每条扣0.5分;                                                            因信息变动未及时更新,造成不良影响的,每条扣2分。                                                  

9.应急知识报送(2分)。

及时报送集中诉求答复脚本。

对集中诉求应及时提供知识库答复脚本, 2个工作小时内未提供的,每次扣1分。

应急处置

(5分)

10.应急处置(5分)。

按要求做好突发紧急诉求的应急处置工作(含非工作时间)。

遇到紧急突发事项联系相关单位工作人员时,存在无人接听(确认三次)、推诿塞责、态度恶劣等情况的,每次扣0.5分;产生严重后果的,每次扣1分。

数据质量

(30分)

11.归集数据质量(20分)。

按要求高质量归集、上传工作数据。

由数据完整性、内容完整性、归集及时率三个方面测算。

数据完整性:由存在过程占比、存在结果占比、电话服务记录占比三项组成(7分);

内容完整性:由诉求内容、结果信息、回访信息完整率三项组成(7分);

归集及时率:数据上传及时率(6分)。

12.实时归集数据稳定性(5分)。

确保数据传输稳定。

发现平台系统数据接口不稳定并造成影响的,每次扣1分。

13. 省市县(区)一体化建设(5分)。按照相关要求,完成一体化建设各项任务。

发现未按照省市县(区)一体化建设要求完成相关任务的,每次扣0.5分。

服务质量

(20分)

14.接通率(10分)。

推进热线“接得更快”。

接通率=接通话务量/话务总量。

接通率达95%以上的不扣分。

得分=接通率/95%×10。

15.派单准确率(5分)。

推动企业、群众诉求“分得更准”。

派单错误率=平台首次派发部门与最终办结部门不一致的诉求数量/首次派发部门工单总量。

得分=(1-派单错误率)×5。

16.服务监管(5分)。

热线话务流程、服务规范。

拨测县区平台接线情况时,发现存在话术、流程不规范的,每次扣0.5分;存在推诿、态度恶劣等情况的,每次扣1分。

附加项

投诉发生率

17.投诉发生率。

常态化提升工作效能,降低投诉发生率。

投诉发生率通过投诉类诉求总量(求助+投诉+举报)变化趋势反映,纳入绩效评估体系并进行通报。

当月投诉量与去年同期投诉量相比,每降低1%,加0.1分;每升高1%,扣0.1分。

加减分各不超过1分。

加分项

18.信息采用。

积极推进热线经验做法总结、宣传。

热线工作成效被市级以上媒体宣传的,每次加0.1分;

编报的政情民意分析或热线经验做法等被省、市领导批示的,每次加0.2分。

最多加1分。

19.主动处置。

对非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主动协助解决。

对疑难问题牵头协调办理的,每项加0.1分。

最多加1分。

扣分项

20.督查督办事项落实情况。

按要求落实省、市督查督办事项。

不落实市级及以上平台督查督办事项或其他交办任务,引起不良后果的,每次扣1分。

21.运行安全。

避免发生安全事故及负面舆情。

发生安全事故或负面舆情,造成较大影响的,每次扣1分。

注:如出现得分、排名并列的情形,将视投诉类诉求量、占比等进一步酌情赋分。

连云港市12345在线平台绩效评估标准(各区、功能板块,市各部门、单位)

分类

指标类

具体指标

计分方式

基本项

办件质效

85分)

1.及时签收率(10分)。

服务工单1个工作小时内签收。

及时签收率=(1-超时签收数/总工单数)×100%。

得分=及时签收率×10。

2.首次回应率(5分)。

接到工单后1个工作日内联系服务对象。

发现未在要求时间内联系服务对象的,每次扣1分。

3.按时办结率(20分)。

在规定时限内办结服务工单。

按时办结率=按时办结数/应办结数×100%。

得分=按时办结率×20。

若未能按时办结省派工单导致在省平台出现超时情况,每件另扣1分。

4.回访满意率(30分)。

诉求办理结果取得企业、群众满意。

回访满意率=(1-不满意数/回访数)×100%。

省派工单满意率与市派工单满意率分别按50%权重测算得分。

得分=省派工单满意率×15+市派工单满意率×15。

5.退单率(5分)。

按照工作职责办理诉求,不得无效回退。

退单率=回退不同意办结数/应办结数×100%。

得分=(1-退单率)×5。

多次发生无效回退问题,情形严重的,每件另扣1分。

6.一次完成率(5分)。

认真处办服务工单,提高一次完成率。

一次完成率=(1-重派率)×100%。

一次完成率达95%以上的不扣分。

得分=一次完成率/95%×5。

7.答复规范(10分)。

按要求对工单办理结果进行规范答复。

工单答复内容必须包含以下要素:①承办人与服务对象沟通的具体情况及办理结果;②三次联系无人接听的要注明三次联系时间;③服务对象对反馈意见的认可情况。

发现存在复制粘贴、缺少要素、无实质性内容等不规范情形的,每次扣0.5分;

存在答非所问等情形的,每次扣1分;

确认为虚假答复的,每次扣2分。

知识储备(10分)

8.知识库(8分)。

规范填写、报送知识,动态更新维护。

对机构职能调整、承办人员变动、政策法规调整、热点问题答复等信息,应及时更新。发现报送信息有明显错误且未在1个工作日内更改的,每条扣1分;

对知识提问应在1个工作日内按规范答复,未及时答复的,每条扣0.5分;                                                            因信息变动未及时更新,造成不良影响的,每条扣2分。

9.应急知识报送(2分)。

及时报送集中诉求答复脚本。

对集中诉求应及时提供知识库答复脚本, 2个工作小时内未提供的,每次扣1分。

应急处置

(5分)

10.应急处置(5分)。

按要求做好突发紧急诉求的应急处置工作(含非工作时间)。

遇到紧急突发事项联系相关单位工作人员时,存在无人接听(确认三次)、推诿塞责、态度恶劣等情况的,每次扣0.5分;产生严重后果的,每次扣1分。

附加项

投诉发生率

11.投诉发生率。

常态化提升工作效能,降低投诉发生率。

投诉发生率通过投诉类诉求总量(求助+投诉+举报)变化趋势反映,纳入绩效评估体系并进行通报。

当月投诉量与去年同期投诉量相比,每降低1%,加0.1分;每升高1%,扣0.1分。

加减分各不超过1分。

加分项

12.信息采用。

积极推进热线经验做法总结、宣传。

热线工作成效被市级以上媒体宣传的,每次加0.1分;

编报的政情民意分析或热线经验做法等被省、市领导批示的,每次加0.2分。

最多加1分。

13.主动处置。

对非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主动协助解决。

对疑难问题牵头协调办理的,每项加0.1分。

最多加1分。

扣分项

14.督查督办事项落实情况。

按要求落实省、市督查督办事项。

不落实市级及以上平台督查督办事项或其他交办任务,引起不良后果的,每次扣1分。

15.媒体曝光。

避免产生负面舆情。

发生负面舆情,造成较大影响的,每次扣1分。

注:如出现得分、排名并列的情形,将视投诉类诉求量、占比等进一步酌情赋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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